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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情况说明填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3-05 阅读次数:4648

关于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情况说明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相关工作的函》(医保办函〔2023〕)104)要求,为深入了解企业未调整挂网价格原因,进一步规范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价格,请相关仍未主动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企业提交相关说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方式

请在我区挂网价格仍高于挂网监测价的药品生产企业(具体名单可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后在“通知公告”栏查阅)于202431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四同药品价格治理”项目,自拟材料如实说明未主动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的原因,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企业对相关药品挂网监测价有异议,请填写《企业价格自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价格证明截图。所有上传资料需清晰可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工作要求

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如期按要求调整相关药品价格或填写说明。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调整相关药品价格、仍在我区以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挂网的药品,自治区医保局将会同自治区集采机构约谈提醒,经约谈仍拒绝纠正偏高价格的企业,将视情况通过暂停挂网、信用评价等方式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1885880951-6891059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5

 

附件:企业价格自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35

(此件公开发布)

 

 

企业价格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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