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2)》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工作的函》要求,现开展我区第九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阿托品注射剂、多巴胺注射剂、乌拉地尔注射剂型、氟马西尼注射剂、胺碘酮注射剂、葡萄糖酸钙注射剂型、缩宫素注射剂和硫酸镁注射剂型8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从同品种中选企业中选择一家第二备供企业,申报企业须不同于我区的主供企业和备供企业;
(二)第二备供企业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
(三)第二备供企业按价格最低进行确认,如价格相同,则以上一年度(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使用量大的优先。
三、申报方式
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第九批国家集采第二备供药品确认”项目,递交回执单(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188588转2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附件:1.第九批国家集采第二备供药品申报目录(宁夏)
2.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地区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第九批国家集采第二备供药品申报目录(宁夏).xlsx
附件2: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地区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