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药招办发〔2018〕26号
关于取消头孢羟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等133个品规药品中标(挂网)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宁东社会事务局,委直属(管)医疗机构、武警宁夏总队医院、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关于取消部分生产企业药品中标(挂网)资格工作的报告》,取消133个品规药品中标(挂网)资格,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取消挂网(中标)资格药品清单.xlsx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
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