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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7-17 阅读次数:

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

联合带量采购公告

 

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人工晶体生产企业、进口人工晶体国内总代理商参加。

一、采购人

组成省际联盟的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海南和陕西10个省(区、兵团)区域内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具备开展人工晶体相关手术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参加本次联合带量采购,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采购目录

本次联合带量采购品种为:人工晶体。具体分组目录及采购量详见附件《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文件》

三、采购周期:采购周期为一年。

四、省际联盟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等依托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发布,联盟各省(区)同时在本省(区)相关药械采购平台转发。

五、现场报名、申报材料递交时间

(一)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9时至17时

(二)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号、6号窗口。

(三)需携带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

一个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申报企业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与申报代表签名的材料必须是本人签章。

2.身份证原件;

3.申报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六、谈判议价时间及地点

议价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通知为准。

七、工作机构

(一)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受理大厅: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邮编:710061;

(四)联系电话:029-88661243、029-88661244、029-88661308;

八、监督机构

监督组由纪检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人工晶体联合带量采购工作的全程监督。

 

附件:省际联盟公立医疗机构人工晶体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文件

 

 

 

            省际联盟省区人工晶体联合带量采购集中采购组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章)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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