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挂网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二批)》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我区整体工作部署,2025年4月28日,我局发布《关于公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拟挂网结果的通知》。公示期间收到1条申诉,浙江诺得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取消磷酸西格列汀片(产品ID:77246)在我区的挂网资格。现将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药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
二、操作时间
即日起至5月14日。
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点击“配送协议管理—配送协议设置”,来源选择“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操作手册。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请配送企业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操作手册。
四、《三方合同》签订流程
(一)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在“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维护”页面通过“勾选采购目录”功能选择需采购的药品,选择完毕后进入“合同管理”页面申报、签订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操作手册。
(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卖方合同列表”页面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
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页面点击“配送方合同列表”,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以地市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三)为保障我区医疗机构挂网品种用药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挂网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挂网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