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拟挂网结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二批)》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我区整体工作部署,我局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选择宁夏为供应地区的中选企业和药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4月28日至5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第十批国家集采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 务 咨 询:0951-5166972
附件: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拟挂网结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宁夏主供及备供药品拟挂网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