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二批)》等通知要求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24日,我中心开通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资质申报通道,对企业申报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详见附件)。现将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宁夏)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表
2.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宁夏)备供药品资质审核结表
3.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宁夏)第二备供药品资质审结果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宁夏)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xlsx
附件2: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宁夏)备供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xlsx
附件3: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宁夏)第二备供药品资质审核结果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