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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 2011-08-12 阅读次数:

    宁夏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的管理,提升我区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卫生部等部委的文件精神和药品“三统一”政策规定,结合宁夏区情实际,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NYC/PS11001

    二、          采购范围:宁夏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配送

    三、          投标人资格:

       1.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正式经营满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药品经营企业;同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年以上,正式经营医疗器械的。

    2.企业在册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具有30名以上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注册执业药师不少于5人。

    3.具有与配送工作相适应的药品、医用耗材专用库房和办公场所。药品常温库、阴凉库面积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医用耗材专用库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冷藏库不得小于20立方米

    4.流动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库存药品及应收账款)。  

    5.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物流设施设备,自有产权的药品配送车15辆以上(含冷藏车1辆);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药品配送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成立独立的药品配送部门,中标药品统一配送工作与其它药品经营活动完全分开。   

    8.具有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能保证药品和医用耗材购进、储存、配送等环节的质量,配送能力可以覆盖到配送服务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

    9.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区药品“三统一”各项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1812-2011822日(节假日不休息)。

    五、报名地点: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一楼(宁夏进宁北街86号)。

    六、其他事项:

    (1)请自行下载本次《招标文件》(见附件),了解相关详细情况及要求;

    (2)可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后,由被授权代表递交至我中心,并办理有关投标事宜;

    (3)被授权代表办理投标事宜时,还应随身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凡愿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登陆宁夏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nxyp.nxzfcg.gov.cn了解相关信息,并于20118122011822日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至宁夏招标管理服务局一楼(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办理有关投标事宜。

    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822日下午173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宁夏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宁夏卫生厅四楼)

    联 系 人:马海忠、赵静

    联系电话:0951-5024242

     

    招标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一楼

    联 系 人:田彬、莫瑞婷

    联系电话:09515012936

    附件:1.《招标文件》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1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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