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受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实施方案》,组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独家代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YC/YP201401。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药品统一招标需求一览表》。如有意投标,请自行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制,即包括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个阶段工作。
四、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时间:
网 址:http://www.nxzfcg.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投标人登陆宁夏药品招标采购平台(http://nxyp.nxzfcg.gov.cn),自行开展网上注册及企业资质、药品资质网上信息维护工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注:逾期递交《投标文件》者,其投标均将被拒绝。
六、网上报价时间:2014年4月23日9:00-17:00。
七、商务标开标(远程解密)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00-11:30。
八、开标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无论投标人在任何地方,在规定时间上网登录宁夏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按照提示,均可完成远程解密报价)。
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8日上午11:30;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
如需现场解密,请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2号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九、现场监督:自治区有关部门组成的药品招标采购监督组对开标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届时欢迎社会各界及投标人代表到开标现场进行监督。
十、集中竞价:开标后少于三家投报的药品品规,进行现场集中竞价。
十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药品生产企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生产许可证》;3、《GMP认证证书》;4、《生产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生产企业2013年度企业纳税报表;7、生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8、投标产品2013年前(含2013年)省或市级药品检验机构的全检报告书。
(二)进口药品独家代理经营企业
1、《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经营许可证》;3、《GSP认证证书》;4、《经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还须提供7、《独家代理委托书》(原件)或总代理证明(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驻中国办事处或代表处章;8、《进口药品注册证》;9、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
(三)生产和销售脱钩的药品生产企业集团,授权企业集团下设的销售公司投标
1、《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药品经营许可证》;3、《经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还须提供6、《生产企业集团授权委托书》(原件);7、《生产企业营业执照》;8、《组织机构代码证》;9、生产企业2013年度企业纳税报表;还须提供各分厂10、《生产企业分厂授权委托书》(原件);1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12、《药品生产许可证》;13、《组织机构代码证》;14、《GMP认证证书》;15、各分厂生产企业2013年度企业纳税报表;16、投标产品2013年前(含2013年)省或市级药品检验机构的全检报告书。
注:血液制品、注射剂、疫苗生产企业需要提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认证证书。
提交《投标文件》前,请投标人认真核对资质材料之间相关名称的一致性和涉及效期等方面的有效性,以避免由此带来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未要求原件的资质材料可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红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宁夏卫生厅八楼)
邮政编号:750001
联 系 人:马海忠 王俊卿
联系电话:0951-5024242
招标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邮政编号:750002
联 系 人:张东河 莫瑞婷
电话及传真:0951-6891038 15909505109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