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宁夏常用低价基本药物申诉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常用低价基本药物直接挂网采购入围结果公示期已经结束,公示期间收到了部分企业的申诉,现将处理意见予以公示:
1、 关于报名药品是否含糖问题。
报名药品中凡是无糖剂型的在目录中进行标注,含糖药品不再单独标注。
2、 取消部分药品入围资格。
(1)硝苯地平缓释片,20mg,入围企业均为缓释片(Ⅱ),与挂网目录不符。取消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德州博诚制药有限公司,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入围资格;补充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为该品规的入围企业,价格为0.85元/片。
(2)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消炎利胆片,填报规格与挂网规格不符合,取消入围资格。
(3)取消神威药业有限公司,尼莫地平软胶囊,20mg,递补洛阳新春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该品规的入围企业。
(4)二甲双胍片,0.5g,递补成都川力制药有限公司为入围企业。
(5)取消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华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冠心苏合胶囊,0.35g,入围资格,因其入围价格高于宁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优质优价中标价格0.2197元。
(6)取消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的替硝唑胶囊,0.5g,入围资格。
(7)递补石家庄宇惠制药有限公司,氯雷他定胶囊,5mg,价格为1.10元/粒。
3、明确部分药品的制剂价格。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益母草膏,煎膏剂,125g/瓶与250g/瓶,最小制剂价格明确为:6.5元/瓶与12.8元/瓶。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