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常用低价基本药物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宁夏常用低价基本药物直接挂网采购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为保证相关单位严格履约,挂网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缴纳履约保证金
宁夏常用低价基本药物挂网生产企业向自治区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标准按《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统一招标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收取标准:5个以下品种(含5个),按3000元/个收取;5个以上品种,除5个品种按3000元/个收取外,多于5个的品种数按2000元/个收取;最高收取3.5万元。即日起即可递交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宁夏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四楼)
开 户 行:宁夏银行西塔支行
账 号:23000141100000812
2、签订购销合同
宁夏常用低价基本药物挂网生产企业与药品配送企业或医疗机构自行签订供货合同,不再统一组织。
附件:自治区常用低价基本药物直接挂网生产企业及参考价格xls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