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医院药品配送区域公开招标工作方案
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药品配送区域公开招标工作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明
副组长:童安荣 王建华
组 员:马 力 李晓龙 孙向平 王连国 张宁惠
田 杰 王立平 蒋建华 杨柏建 刘桂芬 杨凤琴
二、公开招标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数量适当,符合实际的原则;
(三)坚持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的原则。
三、制定公开招标方案
(一)确定配送企业数量
医院召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按照医院实际需求情况,讨论确定了8家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并且制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招标工作方案》,上报自治区药招办审核批复组织公开招标。
(二)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在自治区药品招标网上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统一配送企业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主要包括医院选择配送企业的数量,各县(区)参加统一配送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三)配送企业报名。自治区中医医院招标文件公告期间,自治区招标中标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均可持中标通知书、相关申报材料及配送合同,自愿报名参加自治区中医医院投标竞标。
1、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自治区中医医院药剂科。联系人:田杰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30日18点。
3、配送联合企业只能以主体公司参加自治区中医医院的投标。
4、配送企业报名需提交资料。按照附件一内容。
5、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30日18点。由医院纪检监察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料审核,未取得县(区)配送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自治区中医医院的投标报名。
(四)招标小组进行前期准备:2015年5月5日—5月15日。由纪检监察室和药剂科负责具体工作。
(五)抽取评标定标专家。
开标时间定为2015年5月14日,地点:自治区中医医院科研楼三楼会议室。在医院纪检委的监督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在医院“三统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3名医药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1:1.5的比例抽取20名专家,依照前后顺序电话通知在当日日下午2点前到达医院科研楼三楼会议室报道,专家报道后,关闭手机,由纪检监察室张宁慧统一保管,所有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六)开标评标定标方式
1、召开专家组会议。在2015年5月14日招标当日下午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自治区中医医院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招标专家组会议,对公开招标工作进行说明,讲解专家评标定标方式,推选本次招标专家组组长,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2、投标企业现场阐述。招标方式采取投标企业集中进行阐述,阐述顺序按照专家评标内容,具体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投标报名的县(区)和市级医疗机构、企业的配送优势、配送服务承诺等内容。自治区中医医院不再组织评标专家到投标企业实地现场查看。
3、专家评标。评标专家按照招标评分项目,依据投标企业现场阐述、公开招标综合得分及日常了解企业情况,由评标专家独立打分。(评分项目见附件一、二)。每个投标企业现场阐述结束后,评标专家不再现场提问。
4、专家定标。专家组打分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及专家组组长共同汇总专家打分。专家评分中,取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核算其他11位专家的平均分。根据配送企业数量需求,按照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数量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确定的8家,但是出现企业得分最后一位并列的情况,同时确定为预中标企业。专家投票情况的汇总表,相应专家都要签字。自治区中医医院确定的预中标配送企业中,取得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9县(区)配送资格的企业不低于30%。
5、宣读预中标结果。专家定标工作结束后,我院招标小组现场向各投标配送企业宣布得分情况和预中标结果。
(七)公示预中标结果。我院选中的配送企业预中标结果要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正式开展配送。公示期满后,确定本单位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并报自治区药招办备案,签订配送合同后中标企业正式开展配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公开招标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完成招标任务。
(二)严格监督,严肃纪律。医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施配送区域公开招标全程监督。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组织公开招标工作,不走捷径,不省步骤。依法严格管理,专家组要独立科学评标,不打人情分,不投关系票,对评标定标结果负责。
附件1:
自治区药品配送区域公开招标专家评分(客观分值70分)
投标公司:
评分项目 | 最高分 | 基础分 | 评 分 标 准 | 实 际 得 分 |
自治区公开招标配送企业得分 | 25分 | 25分*(自治区配送企业公开招标企业得分/100) | ||
企业2014年销售额 | 5分 | 3分 | 2014年销售额每增加1000万,加0.5分,最高加2分。(以2014年纳税报表的批发销售金额为准) | |
执业药师 | 8分 | 3分 | 企业执业药师注册证(扫描件)执业药师2人为3分。执业药师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5分。 | |
企业仓储面积 | 8分 | 3分 | 图片及药监局认证依据(扫描件),自有仓库面积每增加1000平方米,加1分,最高加5分(企业集团或联合企业累加各子公司的仓储面积)。 |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 8分 | 3分 | 截止2015年2月底,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加2分;质量管理设施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验收、储存、养护措施到位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 |
企业配送车辆 | 6分 | 3分 | 配送车辆图片及购买合同、行驶证、冷藏车内外图片。配送车辆达到10辆(含1辆冷藏车)为3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加1分,最高加3分。 | |
企业诚信 | 6分 | 3分 | 企业获得诚信证书及药监局证明(扫描件)获得全区药品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称号加1分;获得市及市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加1分;能够守法经营,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处理的加1分。 | |
企业信息化管理 | 4分 | 2分 | 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的全程质量截图。具备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全程质量控制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 |
合计得分 |
评分专家: 时间:
附件2:
自治区药品配送区域公开招标专家评分(主观分值30分)
投标公司:
评分项目 | 最高分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扣分因素 |
企业供货能力 | 6分 | 以投标企业仓储条件、配送车辆、配送队伍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判断,供货能力强6分,供货能力比较强4分,供货能力一般2分。 | ||
企业服务能力 | 6分 | 以投标企业的专业人员、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及GSP认证情况等进行判断,服务能力强6分,服务能力比较强4分,服务能力一般2分。 | ||
配送服务承诺 | 6分 | 投标企业竞标承诺:规定时间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2个月不达标则放弃配送资格,同时提供优质配送服务6分;规定时间配送到位率达到85%以上,2个月不达标则放弃配送资格,同时提供较好配送服务4分;规定时间配送到位率达到80%以上,2个月不达标则放弃配送资格,同时提供相应配送服务2分。 | ||
企业信誉 | 5分 | 以投标企业遵纪守法情况、社会信用及获得的荣誉等进行判断,信誉好5分,信誉比较好3分,信誉一般1分。 | ||
企业社会责任 | 4分 | 以投标企业依法纳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扶危济困等情况进行判断,企业社会责任强4分,企业社会责任比较强3分,企业社会责任一般2分。 | ||
企业形象 | 3分 | 以企业硬件建设、团队建设、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形象好3分,企业形象比较好2分,企业形象一般1分。 | ||
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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