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价格改革政策,取消了单独定价、原研制和优质优价层次药品价格。按自治区药招办工作部署,现要求我区原单独定价、原研制和优质优价质量层次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提交区别于普通质量层次的特殊药品适应症、药品标准、生产工艺、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等证明材料,以及同品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新中标(成交)价格(按照价格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请相关企业在公告期内提供上述要求的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中标价格参照普通质量层次进行调整。(具体品种见附件)
公示期:2015年7月8日-7月17日。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联系人:王 剑 莫瑞婷
电话:0951-6891038
附件:我区原单独定价、原研制、优质优价质量层次中标药品目录.xls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7月8日